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清理应付及暂存款项的通知》(办公网2025年11月28日发布),现对我校一年以上应付及暂存款进行清理核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5年度无人认领或建议收回未核销应付款明细表即日起公示(见附件),公示一周内明确无需支付的、仍无单位(部门)或个人认领也未收到书面情况说明的款项,年末将收归学校。
2.收回后确有特殊情况又有认领的,需按学校往来款项管理办法的流程办理。若收回款项已上缴财政,则不能重新认领。
3.未尽事宜及需要咨询的,请与财务处事业核算科张云秋老师(电话:85892877)联系。
财务处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