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财务处工作职责
财务处是学校的一级财务机构、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校行政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其主要职责和权限: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各项财经法规,并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制订和完善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
2. 加强资金管理,积极筹措资金,提高资金运行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保障财务工作正常运行。
3. 优化服务流程,提升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服务效率。
4. 负责学校的会计核算工作,对学校一级核算单位的一切经济活动进行准确会计核算,监督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定期清查账目,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及时编制报表,及时准确地为利益相关者提供财务信息服务。
5. 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及年度财务决算。实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对执行过程中差异,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以供领导决策;及时进行财务决算,并根据决算情况进行财务分析,为学校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 负责教育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执收和管理,积极组织收入,加强对各项收费的管理和监督。
7. 参与学校的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及投资行为的决策,参与大宗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审议。
8. 负责学校教育收费和票证的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教育收费备案,接受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监督管理。
9. 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库存物资的管理与核算,定期与实物管理部门核对账目。
10. 按照学校建设规模的需要和未来财力的可能科学测算学校贷款规模,防范财务风险,协调学校与各大商业银行的关系,保证学校融资渠道通畅,努力降低融资成本。
11. 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二级财务机构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接受和审核校内二级财务机构及有关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报表。
12. 负责财务资料的立卷、归档及销毁工作。
13. 负责学校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与继续教育工作。
14. 负责向校党委、行政、教代会、财经工作委员会等汇报学校的财务状况及财务工作中重大问题,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15.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