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2023年11月10日发布的《关于清理往来款的通知》,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立行立改要求,现对审计立行立改和2020年及以前年度未核销的长期应付款项进行清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审计立行立改和2020年及以前年度未核销应付款明细表》见附件1。
2.已到期、已完成履约以及应办理入账的应付款项,请责任单位(部门)于本月20日前办理退款或入账结算手续。对尚未到期、已到期因故不能退款以及因故不能办理入账手续的,请于本月25日前提交书面情况说明,书面情况说明纸质稿请加盖部门印章后,送财务处事业核算科104室王秀敏老师。
3.《审计立行立改和2020年及以前年度未核销应付款明细表》即日起在财务处网站公示,公示两周后未收到书面情况说明、仍无单位(部门)或个人认领的,将收归学校。
4.收回后确有特殊情况又有认领的,需按规定流程办理。
5.未尽事宜及需要咨询事项,请与财务处事业核算科王秀敏老师(电话:85895098)联系。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