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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2015年度札账前报销事项的特别提示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2015年度财务处报账即将截止,针对近期老师们报账产生的问题特别说明如下:

一、财务年度札账时间为20151225日,请各位老师于122416时前进行相关业务经费报销;

二、报销时填写的“淮海工学院日常报销申报单”签字栏,经办人本人必须签字,部门主管可不签字;

三、从2016年起,单笔发票超过1000元结算时实行对公转账,若无法做到转账必需刷卡结算(请保存好刷卡凭条,网上购物或网银转账请出示付款凭据或截图),否则将无法报销。

四、对有公务借款的老师应在122416时前到我处报销冲账。对于2015101日前的借款,逾期不冲账的,我处将从20161月份起停发其全部工资,直至冲销其全部借款为止;

五、由于高校财务实行“收付实现制”,以发票实际报销时间为经费支出核算时间,今年借款明年报账是需要抵扣其部门或项目经费明年预算指标。因年底报销非常拥挤,2015年年底前无特殊原因不再接受借款。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处工作的配合,预祝各位领导、各位老师2016年元旦快乐!


201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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