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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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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的说明

时间:2015-12-25   点击数:

各位老师:

20151225日工资卡中发放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具体说明如下:

一、根据淮海工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第[2015]16号文件,补发我校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医疗补助,补发标准如下:

(一)补发201311月至20147月个人账户医疗补助,补发标准按300/年的标准折合补发。

(二)补发201408月至201512月个人账户医疗补助,按年龄段发放补助金额。

1、≤39周岁600/

24044周岁800/

34549周岁1000/

4、≥50周岁1200/

二、根据淮海工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第[2015]16号文件精神,按照连人社发[2014]217号文件第二条标准,教职工住院补充报销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由原补助的50%提高到80%。补发20140804日至20151220日期间住院,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增加的30%

具体事宜可咨询后勤管理处卫生科,电话:6120.


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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