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5年12月25日工资卡中发放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具体说明如下:
一、根据淮海工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第[2015]16号文件,补发我校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医疗补助,补发标准如下:
(一)补发2013年11月至2014年7月个人账户医疗补助,补发标准按300元/年的标准折合补发。
(二)补发2014年08月至2015年12月个人账户医疗补助,按年龄段发放补助金额。
1、≤39周岁600元/年
2、40~44周岁800元/年
3、45~49周岁1000元/年
4、≥50周岁1200元/年
二、根据淮海工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第[2015]16号文件精神,按照连人社发[2014]217号文件第二条标准,教职工住院补充报销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由原补助的50%提高到80%。补发2014年08月04日至2015年12月20日期间住院,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增加的30%。
具体事宜可咨询后勤管理处卫生科,电话:6120.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