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26年度财务预算“一上”编报工作,根据文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6年预算和2026-2028年支持规划的通知》(苏财预〔2025〕50号)及省财政厅预算编制会议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编报内容
(一)收入预算(通过预算与绩效平台填报,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1江苏海洋大学2026年收入预算填报指南)
1.普通本科生学费住宿费收入预算由财务处编制。
2.研究生学费住宿费收入预算由研究生院编报。
3.留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入预算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编报。
4.成人教育学费住宿费收入预算由继续教育学院编报。
5.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住宿费收入预算由马卡洛夫海洋工程学院编报。
6.房屋租赁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益预算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编报。
7.通信运营商收入预算由信息化中心编报。
8.科研经费收入预算由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编报。
9.食堂经营及水电回收预算由后勤与基建管理处(饮食服务中心)编报。
10.捐赠收入预算由校友工作处(教育基金会)编报。
11.各类考试类、创收类收入预算由教务处汇总编报。
(二)基础信息(线下表格填报,具体格式请参见附件2预算基础信息表)
预算基础信息是上级部门了解学校整体状况和核定生均拨款的依据,请各部门按照预算编制要求认真、据实填报,具体如下:
1.学生基本情况表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分别填报附表2-1
2.招生计划表由招生与就业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分别填报附表2-2
3.专任教师信息情况表由人事处填报附表2-3
4.办公设备设施情况表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填报附表2-4
5.办公设备情况表(车辆)由校长办公室、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填报附表2-5
(三)专项资金预算(填报格式请参见附件3专项资金预算表)
1.专项资金名称及编制部门
人才建设——人事处;
学科建设——学科建设办公室;
教学综合——教务处;
信息化建设——信息化中心;
奖助学金——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
实验室建设、资产购置——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债务化解——财务处;
维修改造、物业管理、基本建设——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2.编报说明
(1)项目管理。专项资金实行归口管理,由职能部门归口收集相关信息并汇总编报。
(2)提前谋划。各职能部门要依据部门职能和学校发展规划,尽快启动专项资金的编报工作,专项预算金额为2026年实际支付的资金,上报省财政厅后项目内容不能再修改和更换。
(3)项目选择。项目遴选应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2026年度学校工作重点,并根据轻重缓急对拟安排的项目进行排序,学校立项通过后纳入项目库,并根据财力状况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纳入年度预算。请各单位、各部门严肃认真对待。资产类项目具体遴选要求由国资处另行通知。
(4)绩效指标。上述项目均须填报绩效目标,审核确认的绩效目标是预算执行、项目实施、绩效监控及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上级部门对学校高质量综合考核的内容,请认真、据实填报。指标值填写注意“≥”、“=”、“≤”符号的区分。
(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要求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明确,采购的所有货物、工程和服务均需编报采购预算,做到与财务预算同步编制,应编尽编、规范编制、合理编制。这里的“采购的所有货物、工程和服务”是指2026年在学校报销的所有货物、工程和服务,均须填报采购清单。具体范围及要求如下。
1.资产类采购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积极盘活优化存量资产,新配置资产优先通过存量调剂解决,能通过调剂、共享、租用等方式解决的,不得新购。单价3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须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取得资产应及时登记入账,规范管理使用。
新购资产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汇总,具体要求由其另行通知。严禁未编制预算配置资产、超预算超标准配置资产。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或调整资产配置预算,请各单位各部门审慎对待。
2.复印纸采购
除使用科研经费外,购置复印纸需要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具体要求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另行通知。
3.服务类采购
除使用科研经费外服务类项目需进行申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数据、软件开发服务、存储服务、云计算服务、网络接入服务、财产保险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印刷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100万(含本数)以上项目也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目录外100万以下项目可选择苏采云服务商城采购,如宣传服务、广告服务、影视制作、视频转播、评估、鉴定、设备维修、论文查重、会务服务、课程服务等;也可以选择校内集中采购。是否通过服务商城采购由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及部门内控进行选择。
所有100万(含本数)以上项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苏采云服务商城项目,需向上级部门申报采购计划,获批后方可采购。服务采购申请表(见附件4)中需区分项目总预算和年度付款额,招投标办公室审核、汇总,联系人:赵艳景,电话:85895212。
4.工程类采购,由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另行通知。
5.信息系统采购
除使用科研经费外,新增信息系统需填报《江苏海洋大学2026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材料》(见附件5),报信息化中心审核、汇总,联系人:黄鈺翔,电话:85895273(6273)。
特别提醒:上级部门执行采购预算闭环管理,防止漏报无法采购,报预算未采购须填写未执行说明(必要时需加盖学校印章)。
二、编报要求
(一)真实准确原则。编报的各项信息务必真实、准确,要有历史数据或相关标准进行支撑,并按照最新数据修正后填报。
(二)衔接一致原则。事业发展规划和绩效项目规划相一致,年度重点工作与绩效项目安排相一致,学校整体绩效目标与绩效项目绩效目标相一致,优先保障学校党委确定的重要目标、决策和项目的实施,增强事业发展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约束。
(三)应收尽编原则。编报收入预算时,严禁坐收坐支,努力做到准确测算、真实反映,各项收入不瞒报、不漏报。每一项收入均须提供测算的具体依据和测算过程。
(四)相关部门在综合分析各类收入影响因素、参照以前年度数据的基础上,合理预计,预计数较2024年实际执行数相差超过10%的,需提交书面说明。
(五)报送截止时间。请在2025年8月29日(周五),通过预算绩效平台(收入预算)和OA邮箱(基础信息预算表和专项资金预算表)发送至财务处赵琦。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准预算,并严格按时间要求准时编报,逾期后果自担。
三、特别说明
(一)本次编报的内容为预算一上,预算二上的编报要求另行通知。
(二)部门预算和校内预算同步编报,其口径和要求一致。
(三)预算编报财务处联系人:
赵琦办公室:85892877(6877)手机:15380280512
储文璇办公室:85895094(6094)手机:18061383360
李志良办公室:85895092(6092)手机:13851299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