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税务局通知,为保证大家继续及时准确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红利,请及时通过手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采集工作。
需关注以下事项:
(1)如您2022年已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请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选择扣除年度“2023”,如相关扣除信息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可以选择“一键带入”;如有变化,请依法修正后提交。
(2)如您未填报过但2023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请您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如实填报。
您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相关详细政策信息,也可以咨询个税服务热线0518-12366或财务处综合科85895097(6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