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往来款项管理,减少往来款长期挂账情况,结合学校审计整改要求,根据《江苏海洋大学应付及暂存款管理办法(试行)》(江海大财[2022]6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校两年以上应付及暂存款进行年终清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2年及以前年度未核销应付款明细表即日起公示(见附件1),公示两周内未收到书面情况说明、仍无单位(部门)或个人认领的,2024年末将收归学校。
2.收回后确有特殊情况又有认领的,需按《江苏海洋大学应付及暂存款管理办法(试行)》(江海大财[2022]6号)规定的流程办理。
3.未尽事宜及需要咨询事项,请与财务处事业核算科张云秋老师(电话:85892877)联系。
财务处
2024.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