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教职工:
按照税务机关要求,为确保大家2020年及时准确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红利,请根据自身情况对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如有变化需在12月31日前及时更新。新增、修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手机上使用“个人所得税APP”相应功能申报操作。
如无变化,税务机关为减轻广大纳税人负担、简化操作流程,2019年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
财务处
2019年12月19日
附:
明年如何继续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七大重要提醒来了!
税务总局发布: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手机APP/网页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