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19年度是学校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第一年,会计核算和财务系统设置发生了重大变化,政府会计年终结账业务复杂,决算任务繁重,为保障我校2019年度财务结账和决算工作顺利及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常报销业务 2019年度对外服务和报账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20日下午17:30。 2020年度对外服务和报账开始时间: 2020年1月10日上午8:00 2019年12月21日——2020年1月9日,暂停各类费用报销业务。 特别提醒: 1.已网上预约的报销业务请及时于2019年12月21日前投递至财务处报销服务厅(文渊楼南102室)。已进行网上预约的报销单在截止日期前未能报销,请在网约系统中自行撤销,以免影响项目余额。 2.请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校内预算安排项目的执行进度。 3.财政专项资金年末结转部分,省财政于2020年2月15日之后方能下达使用,因此,请提前做好资金使用计划,确属紧急情况的,请及时与财务处沟通。 二、往来款项清理 1.请有借款的单位和个人,按《关于清理借款的通知》要求,于12月10日前清理完毕,逾期没有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已预开票据、但款项尚未到账的,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款项催收工作,如确实无法按期收回的,请提交书面说明,并于2019年12月10日前报送财务处,否则逾期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相关收入结算 (一)各学院应敦促学生尽快缴清所欠的学费。 (二)各单位、各部门应纳入学校财务核算的收入应及时缴存至财务处。 (三)已到帐的收入应及时认领并入账。 2019年度相关收入结算截止日期:2019年12月15日。 四、票据清理工作 各单位在财务处领用的空白收据、发票,无论是否用完,均须在2019年12月15日前办理缴验或续用手续。 五、资产清查工作 存货: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教务处、校医务室等涉及库存物资管理的部门,做好资产清查对账工作,对盘盈、盘亏的物资查明原因后提出处理意见,报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各学院、部门自查,对资产盘盈、盘亏等清查情况按流程审批后报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 以上库存和资产的清查、盘点、账实核对工作,均须于2019年12月20日前至财务处进行对账与结算。 六、咨询方式 日常报销:0518-85895093、85892877、85895098; 收费业务:0518-85895095; 预算业务:0518-85895094; 综合业务:0518-85895097。 以上业务也可通过江苏海洋大学财务QQ群(578947668)进行咨询,财务处将有专门人员进行解答。 再次提醒:关账时间:2019年12月20日17:30 开账时间:2020年 1月10日 8:00 财务处 2019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