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年末,根据财务决算工作需要,定于2016年12月26日(星期一)上午11:30札账,停止受理日常报销业务。请各位教职工合理安排报账时间,尽量错开报销高峰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当年发生的公务支出票据,应在札账前办理报账手续(12月16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公务支出票据可以在2017年3月31日前报销)。
(2)预开发票或收据的,项目负责人应在札账前催回所有相关款项。的确无法催回的,须向财务处提交书面说明,否则将影响其再开票。
(3)有公务借款的老师应在札账前到财务处报销冲账。对于三个月以上借款,逾期不还款,又无正当理由的(财务网页下载填写《借款续延还款申请表》),学校将从2017年1月份起缓发其部分工资,直至冲销其全部借款为止。
(4)财政专项资金两年内未执行完毕的,要切实加快执行进度,以免被财政收回。
(5)定于2017年1月9日(星期一)财务开账,财务处受理日常报销业务。
特此通知,谢谢配合!
财务处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