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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学校各类省拨专项经费使用进度的通知

时间:2016-03-29   点击数:

 

关于推进学校各类省拨专项经费使用进度的通知

淮财预[2016] 1

各部门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各类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2010]63号)和各专项经费文件相关精神,省财政厅和教育厅于20151020日和1125日分别下发了文件《关于加快财政教育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苏教财[2015]9号)、《关于召开推进高校财政教育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座谈会的通知》20151125),通报了全省属高校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约谈了部分高校领导。

    2016327日接到省教育厅文件《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苏教财[2016]3号)通知,单位发展专项支出按序时进度办理,原则上在11月底下达、使用完毕;省直发展专项支出(如高校优势学科、协同创新、品牌专业、实训基地等)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年度内使用完毕,确因设备采购延期支付等特殊原因需延续下一年度使用的,需详细说明原因,其他项目原则上需在12月底前使用完毕。对未按规定时限内使用且无客观理由的,按苏财预[2013]285号文件和规定程序收回用于其它急需项目。

截至2016328日,我校各专项经费的执行进度统计如下:

类别

申报/结转金额

已用金额

可用金额

执行比率

2014省直

583,068.67  

19,611.50

563,457.17  

3.36%

2015省直

32,555,991.89  

4,053,309.81  

8,502,682.08  

12.45%

2015单位

9,268,562.80

2,384,279.79

6,884,283.01

25.72%

2016单位

46,250,000.00

3,821,036.30

42,428,963.70

8.26%

合计

88,657,623.36

10,278,237.40

78,379,385.96

11.59%

    2014年省直项目经费主要是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社科基金、省青蓝工程基金和2014年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经费,请有上述经费的部门和老师注意经费的使用进度,费用及时到财务报销。

    2015年省直项目经费除省科研经费外,还有大量的重点学科、中地共建、省品牌专业及师资建设等经费,2015年末结转经费的执行进度仅为12.45%,请各部门和相关人员注意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2015年单位发展项目经费主要是人才建设和基本建设经费。

    2016年单位发展项目经费主要是人才建设、专业建设和基本建设经费。

    请相关各部门与各项目负责人按照专项经费的预算及使用时间要求,合理安排并加快各专项经费的使用进度。

    各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财务处将在每季度末公示。

 

财务处

201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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