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江苏海洋大学业务用车申请表
用车单位(盖章):
申 请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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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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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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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时间 |
自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行驶过程 |
目的地: 发车地点: 返回地点: |
乘车人员名单 (共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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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车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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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列支项目 |
□运行费 |
□专项经费(名称: 项目号: ) |
部门意见 |
严格按规定时间和申请路线行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线路、不得搭载无关人员。否则,出现任何问题,责任自负。 部门负责人签字: |
领导批示 |
校领导签字: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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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从二级单位、部门运行费中列支的,由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执行;从专项经费中列支的,须经分管校领导批准(校区间通勤、学生实习实训、跨校区学生实验除外)。
2. 因特殊情况租赁非学校定点服务企业的车辆,在备注栏说明原因。
3. 此表一式两份,分别用于申请用车单位留存和财务报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