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3月22日下午,应我校财务处邀请,连云港市国税局第七分局王建滨、李新星科长一行在我校行政楼会议室就采购设备退税政策进行了专题讲座,我校财务处、设备处和部分二级学院的与采购设备工作紧密的老师聆听了讲座。李新星科长就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的增值税相关政策进行了说明,特别针对高校等科研机构为科学研究、教学和科技开发提供必要条件的实验设备、装置和器械采购的退税政策进行了详细地解读,最后李科长又针对一些老师提出的我校采购设备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答疑。通过一个半小时的政策解读、问题答疑,使与会的老师更加明确了我校科研设备采购的税务相关政策及办理购买科研设备退税的相关要求和具体作法,为学校进一步加强采购设备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