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 2020年度年终结账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我校2020年度财务结账和决算工作顺利及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常报销业务 2020年度对外服务和报账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0日下午17:30。 2021年度对外服务和报账开始时间: 2021年 1月11日上午8:00 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10日,暂停各类费用报销业务。 特别提醒 : 1.已网上预约的报销业务,请及时投递至财务处收单室(文渊楼南102室,至2020年12月18日下午17:30)或财务处自助投递机(文渊楼南楼梯口,至 2020年12月20日下午17:30)。 2.已进行网上预约的报销单在截止日期前未能报销,请在网约系统中自行撤销,以免影响项目余额。 3.请继续推进专项资金的执行进度,11月末和12月末执行进度将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专项资金指省拨专项资金和纳入学校部门预算的专项资金(在项目名称中有【财20**】或【校20**】字样的项目)。 4.使用专项资金支付的款项(省财政拨款专项及学校安排的基本建设、维修工程、资产采购、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信息化、人才建设及物业管理项目),需要等省财政批复并下拨后使用(时间一般在2月中旬左右),请相关部门提前做好资金使用计划。 二、往来款清理 (一)有借款的单位和个人,请按《关于清理借款的通知》要求,于12月10日前清理完毕,逾期没有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饮食服务总公司餐费签单挂账尚未冲账的,于12月10日前清理完毕。逾期未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已预开票据,但款项尚未到账的,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款项催收工作,如确实无法按期收回的,请提交书面说明,并于2020年12月10日前报送财务处,逾期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相关收入结算 (一)各学院应敦促学生尽快缴清所欠的学费。 (二)各单位、各部门应纳入学校财务核算的收入应及时缴存至财务处。 (三)已到账的收入请及时认领并办理入账手续。 2020年度相关收入结算截止日期:2020年12月15日。 四、资产清查工作 存货: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校医务室、饮食服务总公司)等涉及库存物资管理的部门,做好资产清查对账工作,对盘盈、盘亏的物资查明原因后提出处理意见,报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各学院、部门自查,对资产盘盈、盘亏等清查情况按流程审批后报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 以上库存和资产的清查、盘点、账实核对工作,均须于2020年12月20日前至财务处进行对账与结算。 五、咨询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日常报销:0518-85895093/ 85892877/85895098; 收费业务:0518-85895095; 预算业务:0518-85895094; 综合业务:0518-85895097。 以上业务可通过江苏海洋大学财务QQ群(578947668)或微信群(财务服务群)进行咨询,财务处将及时有专门人员进行解答。其他有关事宜或临时事项财务处也将及时在群内通知,请大家随时关注。 再次提醒:关账时间 2020年12月20日17:30 开账时间 2021年01月11日0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