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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说明

时间:2018-11-01   点击数:

关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说明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其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这些所得如果是以工资、薪金形式从其工作单位领取的,则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规定算法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劳务报酬按次计算,每次劳务报酬收入800元以下的免税,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为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为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后的费用。

例一:校外人员赵某一次在我校取得收入2000元,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2000-800×20%=240(元)。

赵某税后实际所得为:2000-240=1760(元)

例二:校外人员钱某一次在我校取得收入5000元,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5000 ×1-20%×20%=800(元)。

钱某税后实际所得为:5000-800=4200(元)

若对于校外人员劳务报酬税后实际所得为固定值时,可以采取倒推的方式进行计算。

例三:校外人员赵某一次在我校取得税后收入2000元,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X-X-800×20%=2000(元)。

倒推后X=2300,其应纳税额为300元,税前应发劳务金额为2300元。

例四:校外人员钱某一次在我校取得税后收入5000元,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X - X ×1-20%×20% =5000(元)。

倒推后X=5952.38,其应纳税额为952.38元,税前应发劳务金额为5952.38元。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注意:不是收入额)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可见下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部分

20

0

2

20,000   50,000

30

2,000

3

超过50,000

40

7,000

例五:校外人员孙某一次在我校取得收入25000元,扣除20%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元,在“每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部分”区间。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25000×(1-20%)×20%=4000(元)

赵某税后实际所得为:25000-4000=21000(元)

例六:校外人员李某一次在我校取得收入25001元,扣除20%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1元,在“每次应纳税所得额20,000 50,000元”区间。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25001×(1-20%)×30%-2000=4000.24(元)

李某税后实际所得为:25001-4000.24=21000.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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