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机构设置

部门职责
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部门职责 > 正文

财务处副处长(1)岗位职责

时间:2019-04-18   点击数:

1. 协助处长做好财务处业务工作、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2. 熟悉和掌握有关财经政策和法规,执行各项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提出完善学校财务管理的建议。

3. 分管事业核算科、企业管理科的各项工作,对分管工作内容负直接领导责任。

4. 分管学校及所属法人单位的会计核算管理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报表及年度决算的编制和上报。

5. 负责饮食服务总公司、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连云港)、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教育发展基金会、连云港市淮海置业有限公司、江苏海洋大学工会等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6. 负责向领导提供财务状况数据或报告,加强财务分析与研判,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7. 负责加强对学校事业经费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8. 协调与财政、工商、税务、价格等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维护健康良好的外部环境。

9. 协助处长做好对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组织财务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闭

  • 学院公众号

    学校微信公众号

  • 学院公众号

    财务微信服务号

版权所有:江苏海洋大学财务处  技术支持:信息化处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59号   邮政编码:222005